用夸大“预期收益率”和“最高收益”来营销银行理财产品,已成商业银行近期被投诉的焦点。近期,银行“零收益”理财产品被银监会紧急叫停。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银行“零收益”理财产品违背了银监会有关规定:一是不得销售测算独立收益为零、负的理财产品;二是须评估个人财务状况,揭示相关风险。 此前,大批居民购买了这类收益为“零”的理财产品。与此同时,来自银行方面的数据显示,中间业务收入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外界不禁要问: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讲游戏规则,为什么老是客户来“埋单”?随着中资银行业务不断发展,如何规范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目前的相关金融法规不作修订和增补,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考验。本报记者专门整理出几例客户遭遇的额外“埋单”的事例,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透支超额随意收息
今年2月,客户朱小姐拥有某银行的一张信用卡,授信透支额度5000元。一旦刷卡超过该透支金额,将被收取每笔10元的利息。但银行方面并未将此收费标准告知持卡人,导致客户收到的账单多出许多金额。 工作人员表示,每刷一次只要超过额度,并且系统让刷卡的话,每笔最低收取10元利息。当问及为何不向客户提醒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超额费章程上是有的,只是系统短信功能没开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超限费是指,超过信用卡透支额度时,客户需要根据超出部分额外支付的一笔费用。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部分银行就此在章程里模糊地“一笔带过”,把很多客户弄得一头雾水。 无独有偶。持有一家国有股份制银行信用卡的沈小姐,也遇到类似问题。她通过刷卡透支买了3200元的商品,其中500元左右的商品发现有问题,就到商场退掉,商场说四周内货款退还到她的卡内,两周后去查询货款也确实到卡内了,她又补进卡内2700元进行还款,可是到下个月账单寄来时,多出一笔较高的利息。她去银行咨询,银行客服告诉她,退款金额不算透支还款金额,系统是这样设置的。沈小姐进一步质问:信用卡章程是否有说明?银行人员回答道:他没看到,利率是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而银行含糊其辞的回答,让人产生疑点。
银行不收外国硬币
陈女士的女儿经常到国外旅游,在境外消费购物时找回了一大把异国硬币。陈女士希望把硬币存入银行,结果却被多家银行挡在门外:“外国硬币不收。”对此,她感到疑惑不解:“银行为何只收外国纸币,不收外国硬币?”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解释:目前市场上的外国硬币主要是市民在境外消费后所形成带回国内的,国内银行如收兑客户外币,很难向客户兑出零散硬币。如将这些硬币运出到货币发行国,受体积和重量影响,硬币运费是其面值的70%。而且中国银行总行的出纳制度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外币铸币不予收兑。”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商业银行在开展外币储蓄存款业务时,只收纸钞、不收硬币的做法,于法无据,属于对应当提供的服务设置障碍;同时,违反《消法》第十条有关“消费者在购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 “法”与“企业行政法规”的博弈,给人们留下了议论的话题。出租车为考虑成本只挑长途客人,不拉短途客人,被称为“拒客”,属于违法。而银行这一行为是否属于“合法”呢?
网络故障表示歉意
银联网络故障让人们至今记忆犹新。2005年4月下旬的一次银联网络故障,导致近7小时跨行交易无法进行。银联的这一“瘫痪”,不仅仅给商户带来损失,也给持卡人带来了损失。据徐家汇一知名商家透露,按平均每天刷卡交易额计算,这天故障损失达100万元。另外,给持卡人带来多少损失,还无法统计。而事后银联仅对这次故障表示歉意。 银行卡一边在收费,一边网络故障无法交易造成损失,由谁来为消费者维权呢?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只要稍留意阅读一下中资银行卡申请开户的“合约”、“协议”和“章程”服务条款,客户就会感到地位不平等,如银行卡本身(包括网络运行)等造成客户损失索赔条款,均只字未提。从法律角度来看,赚钱和索赔,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而银行卡只顾收费,不谈索赔,这就给这项服务埋下法律诉讼“隐患”。 对于银行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1997年12月1日起制订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支付结算办法》和1996年4月1日起实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制订施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尚未涉及因用卡环境及其他主观因素,所造成持卡人损失索赔及索赔标的条款。换句话说,有关银行卡不履行合约的索赔还是个空白。 从信用卡透支随意收费、银行拒收外国硬币和刷卡网络故障表示歉意,再看新近银行“零收益”理财产品,除银行服务不规范外,我们越来越感到相关的金融法规显得苍白无力。其主要原因是我们相关金融法规不完善和缺失,已不合时宜。 众所周知的次贷危机困扰美国金融,为稳定金融,美国财政部向国会提出一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整合建立金融监管三机构,其中一项内容是建立商业行为监管局,来规范商业行为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它向我们提醒,金融消费和服务是一个整体两个面,完善的金融法规和监管,是避免金融危机的重要保证。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