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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上涨压力较大。为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正积极贯彻落实。目前,“五一”假期临近,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容易引发各种价格矛盾。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五一”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努力抑制不合理涨价。要切实贯彻落实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消化上升成本。对列入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名单的企业,未经申报、备案,擅自涨价的,以及申报、备案时提供虚假成本资料,变相提高涨价幅度的,要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针对假期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特点,要重点检查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以及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针对今年“五一”假期调整为三天的特点,要在全面整治旅游交通价格秩序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机动车停车收费、短途客运价格以及“农家乐”等乡村和城市周边旅游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通知要求,“五一”假期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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