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金经理被罚100万并禁入市场
证监会开“老鼠仓”首张罚单
    2008-04-23    王立嘉 杨曼    来源:市场报
  中国证监会21日公布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老鼠仓”案处理决定,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外,还对两人实行市场禁入。这是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开出的处罚第一单。
  唐建、王黎敏曾分别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和南方基金公司。两位年轻的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规进行证券投资,谋取私利,最终受到查处。根据调查结果,证监会取消了唐建、王黎敏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还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由于刑法尚未有针对相关行为的规定,两位当事人可能不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另外,证监会没有对相关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处罚。
  据介绍,2006年3月,唐建利用担任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之便,在建议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时,使用自己控制的“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基金买入,后又借基金连续买入新疆众和,在该股股价不断上升之机卖出,非法获利约153万元。
  唐建辩称,自己对“唐金龙”账户没有控制权。但调查发现,唐建办理了“唐金龙”资金账户的开立手续。其证券账户网络交易IP地址、上投摩根出差记录等也证明,唐建曾通过网络交易方式在香港、新疆、云南等地以“唐金龙”账户交易过新疆众和。
  王黎敏在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任南方基金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基金经理期间,使用自己控制的“王法林”证券账户,买卖自己所管理基金重仓持有的太钢不锈、柳钢股份股票,非法获利约150万元。
  在基金行业里,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使用公有资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进而获利的行为。而参与基金投资的机构和普通“基民”的资金则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险,这显然会对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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