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太湖蓝藻,我们需要何种理性
    2008-04-22        来源:工人日报

    据4月20日新华社报道,针对近日太湖再次发生蓝藻的报道“引起了部分群众不必要的惊慌”,有专家呼吁,“对于太湖蓝藻应理性看待,不必反应过度,更不必炒作”,并且表示,“蓝藻是存活在地球上35亿年的生物,并不是污染的特定产物”、“太湖蓝藻已是常态,而非异常状态。这一现象会延续三至五年甚至更长时间,这种状况短时间内无法改变,国际上此类事件多有先例……”

    对于太湖蓝藻及其背后的水污染,过分恐慌当然不是理性做法,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呼吁“理性对待”顺理成章。但细品专家摆出的上述“理性”论据,以及“不必炒作”的批评,又不能不让人产生一个疑惑:如此“理性”是不是有些过头了,乃至有“麻木不仁”之嫌?进而不禁要问:对于太湖蓝藻我们究竟需要何种理性?
    首先必须承认,“太湖蓝藻已是常态”是事实,也是“理性看待”必须面对的客观前提。但如果我们承认理性应足够全面、深入的话,就不能不看到这样一些客观事实:其一,蓝藻固然“并不是污染的特定产物”,却是严重污染不争的具体见证;其二,太湖蓝藻虽然“已是常态”,但只是近些年人为污染之下的“常态”,而非其历史上本来固有的“常态”;最后,“短时间无法改变”、“国际上多有先例”等固然是实情,但这显然又不能成为我们不紧迫解决蓝藻问题的借口,因为目前的实情是,蓝藻所表征的水污染已到了不彻底解决治理而不可的地步。事实表明,对于太湖蓝藻,目前我们急需的其实是这样一些理性:既不惊慌失措、过度反应,更不能讳疾忌医。我们需要的是时刻保持危机紧迫感的忧患理性。也就是说,在蓝藻治理上,近年来已取得的成绩当然需要充分肯定,但却不能耽于这些成绩而沾沾自喜,更要看到与既有成绩相比的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进一步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据最近环境保护部督查中心对太湖流域苏锡常三城市所做的抽查显示,三市53家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中,80%的单位存在超标排污或其它环境违法行为,“暴露的问题十分严重”。为此,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警告:“太湖治理的成果还十分脆弱,管理稍有放松就可能反弹”,并作出“蓝藻水华今年可能再度暴发”的判断。可见,治理太湖蓝藻不可有须臾放松。
    哲人尝言:“最大的理性是能够反思反省的理性。”具体到对待太湖蓝藻一事上,这种最大理性显然只能是“形势稍有好转,犹须兢慎”的理性,而非那种避重就轻的貌似“理性”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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