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昨亮相
5月20日前广泛征求意见
    2008-04-21        来源:市场报
  新华社电 食品安全立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具体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群众就食品安全法草案充分发表意见。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可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者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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