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罚东航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2008-04-18    作者:陶短房    来源:中国网

  据CCTV报道,民航局4月17日公布对东航返航事件的处罚决定,认定“非技术原因返航”,停止东航云南部分地区航线经营权,罚款150万元并要求处理相关领导。

  对许多人而言,民航局这一处罚决定有两点出乎意料之处,首先,处罚相当重,对于东航这个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而言,停止利润一直较稳定的云南部分航线经营权,其打击不可谓不沉重;其次,所有处罚都针对东航,而非此前一直被舆论和公众推到风口浪尖的相关飞行员。
  但冷静下来想一想,就应该认识到,这一处罚虽出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
  飞行员不顾旅客的安全和权力,为一己之私擅自返航,当然是极端错误的,但必须看到,这一非常事件的背后,是飞行员和东航间长期的劳资积怨。对于这一劳资纠纷的是非曲直,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东航有关方面在排解矛盾、消除隐患方面,措置是不力的。
  据报道,东航云南航线的部分飞行员因补税、劳动强度、福利待遇和“歧视”等问题,对公司积怨已久,且这些怨气和不满早已通过各种形势表露出来。飞行大计,安全第一,带着积怨和隐患执行飞行任务,必然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对旅客利益造成潜在危害,作为航线运营商的东航有责任、有义务防患于未然,通过努力将隐患消解于无形。况且,飞行员和航线、飞机、客源等一样,都是航空公司的宝贵财富,其所从事的,是高技术、高风险的工作,作为公司管理层,理应关心其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的问题,让他们能够心情舒畅,后顾无忧,以最佳状态投入航线服务。遗憾的是,东航方面既不能化解矛盾,防微杜渐,又不能春风化雨,排遣心结,终至矛盾不可调和而酿成“返航事件”的恶果。
  不仅如此,当事件发生后,东航方面既不是坦诚对公众公布一切,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惩前毖后,也不是认真反思,亡羊补牢,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而是一味搪塞、躲闪,直到纸里包不住火,才扭扭捏捏地承认,且至今未对这一问题的责任拿出一个明确的反思结果来。“返航事件”本身的性质已经很恶劣,掩盖问题,拒绝反省,只能让这些矛盾、隐患深埋深藏,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再次引发大问题。这种做法不但放弃了航空公司和航线经营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严重影响了东航、乃至中国各航空公司的声誉。“返航事件”曝光后,东航各航线载客率陡降,许多旅客弃东航而改乘其它航班,正是这种严重后果的最初体现。
  如果说在“返航事件”中,飞行员的问题是枝节、是具体个案,是“目”,那么东航的问题就是矛盾和隐患根源,是普遍问题,是“纲”,处理“返航事件”并不是终极目标,就事论事无法保证类似问题不会重演,对于民航业的主管部门而言,一赏一罚,都应该抓住问题的实质,都应该是提纲挈领性的,是“纲举目张”性的,惟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一再发生,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旅客的安全。因此,只有处罚航空公司才是根除病症的妙手,而处罚飞行员则不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
  从理论上讲,东航应对民航局负责,由民航局处罚,而飞行员则应对东航负责,有东航处罚。一方面,作为事件的受害方之一,东航可以在受罚之后,对相关飞行员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它们也应从这次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处罚中学会反省,并努力解决自己和飞行员之间的矛盾、积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消除飞行安全隐患,恢复旅客对公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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