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返航事件应遵循程序正义
    2008-04-08    刘国航    来源:法制日报

  公开、公平、公正如今已成为人们处理任何争议时所取的一个基本理念,这与广大公众期待建设法治社会的欲求是相一致的。同样,调查任何一件非正常发生的事件时,也要符合程序正义的理念。

  近日,国家民用航空局和东航集团已经着手调查东航返航事件。笔者认为,只由国家民航主管部门和这起怪异的客机返航事件的“东家”来对这一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让人心存疑虑。
  可以回想一下,这起东航返航事件披露伊始,民航部门又是以怎样的一个态度和说法来回应社会公众的,即全然不顾及民意特别是广大乘客的切身感受,仅以“因气象原因”来回应和应付,或者单方面强调机长有权决定飞机的起降与返航。问题是,如果实际情形并不是像机长报告“因气象因素影响不能降落”而是另有私利等原因作怪时,作为主管部门又该如何处理?同时,该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终究会不会落入“自查自纠”最终不了了之的俗套。现在人们普遍担心的是,民航部门仍会以一起普通的乘客与民航间的纠纷处理方式来了结此事,而不是将其视为一种严重的商业欺诈直至以十几个航班数千个乘客的生命安全为要挟的重大飞行事件来对待。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调查东航返航事件必须吸纳乘客代表参与,他们最有发言权和证明力。而没有乘客代表的直接介入调查与听证,即便是最后得出所谓的公正调查结论,也难有说服力。
  民航客机上的乘客与民航部门之间其实就是一种明确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他们的权利义务是由合同(机票)来规定的,这在法理上没有什么不妥。民航部门有安全准时和不间断地运送乘客抵达目的地的义务,而乘客也有一旦出现意外变故应予知情或者选择的权利。但是长久以来,许多民航部门动辄以“因天气原因”规避和掩盖自己的过错(如果因天气原因延误,连一顿免费盒饭都得不到),以至许多乘客在不明就理的情形下任由人家摆弄,即便是到法院打官司也往往败诉。类似这次竟然有18个支线航班在同一天采取“集体行动”,不管是以“罢机”还是以“怠工”为由,反正是酿出了一起近年民航史上鲜见的“无故”客机返航事件,只是在其他航空公司都能正常降落这一有力旁证出现后才最终败露。相信这中间不可能没有共同策划或商议,即不仅仅只是无意中“赶巧儿”碰到一起了。而它所反映的一个突出事实是,一些飞行员自诩是天之骄子,受不得一点委屈,唯我独尊!而主管部门平日如不注重对其灌输起码的经营服务理念以及如何尊重广大乘客即消费者的权益,还能指望他们在个人私利与广大消费者权益面前能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吗?好在当今信息社会已使“天机不可泄露”成为不可能,既然能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令人齿冷的返航事铁,就只能由他们自食其果了。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对这起东航返航事件的调查,应当有乘客代表的参与,才能保证调查出来的结论具有无可争辩的公正性,而不是仅仅听取事件当事人咬定“因天气原因”的苍白解释。
  公开、公平、公正如今已成为人们处理争议时所取的一个基本理念,这与广大公众期待建设法治社会的欲求是相一致的。同样,调查任何一件非正常发生的事件时,也要符合程序正义的理念。所以在对待调查与处理东航返航事件时,我们也不能仅仅单纯等待和观望,而是应该积极呼吁乘客代表的介入。当然我们也在期待今后在调查和处理类似事件时,能有一个能够保持中立或秉持公正态度的其他部门(而不是主管部门)主导调查,这样才会取信于民。事实上,时下各级消费者协会就能担当此重任,无论从能够保证广大消费者利益还是具备应有公信力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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