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2008-04-08 来源:证监会网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10号
现公布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期货公司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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