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全面提升两国合作关系
    2008-04-07    作者:张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全面提升中新两国的合作关系,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营造更加开放和稳定的商业运行环境,创造更多的贸易投资机会。
    发言人说,中新两国虽相距遥远,但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两国经贸关系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37亿美元,同比增长26%。中国已成为新西兰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双方在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合作也日趋密切。这些都为两国达成《协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言人表示,双方的企业和产品将按照《协定》提供的优惠条件进入对方的市场,有利于拓展合作空间,提高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双方的消费者也可以更便宜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这个《协定》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6年后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周年这样一个历史时刻,《协定》的签署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新时期、新起点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心与决心,也为我国同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区积累了经验。
    根据《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我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绝大部分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4大部门的16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我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4大部门的15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在人员流动方面,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5类职业提供800个工作许可,并允许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20类职业至少1000名中方人员赴新工作。在投资方面,《协定》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争端建立了有效的机制。此外,《协定》还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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