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塑料机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塑料机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依据GB12265.1-1997《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JB/T7267-1994《塑料注射成型机》、JB/T5420-2001《同向双螺杆塑料挤出机》、JB/T8061-1996《单螺杆塑料挤出机》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塑料机械产品的安全、性能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此次抽查有26个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有4种获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产品,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安全防护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265.1-1997《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规定,塑料机械产品必须施加安全防护装置,将危险与工作人员隔离,并保证安全防护装置在被触发的情况下,机器立刻停止。抽查中有部分产品安全防护不合格,主要是防护结构高度不足,危险区安全距离设置不够,无紧急打开按钮等。
2、个别产品电气系统不合格。大型设备电气系统的绝缘、电气强度、接地性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265.1-1997《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规定,产品的动力线路与保护接地电路间要求有一定的电气强度和绝缘要求,保护接地电路要有良好的连续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电气系统不合格,主要是加热圈未通过电气强度试验,润滑油泵和电气柜未接地等。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塑料机械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塑料机械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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