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一消费者以超市强行要求他出具小票的行为违法为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赔偿其精神损害费1元。法学专家称,此案为超市强查小票被起诉“全国第一案”。 前不久,江西省于都县一消费者因认为一超市要求他出具小票的行为违法,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今后不得让消费者购物后出示小票,并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费1元。法院将于4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法学专家称此案为超市强查小票被起诉“全国第一案”。
员工:“拒查小票,你用意何在”
3月6日下午3时,江西省于都县长征大道中段的坚强量贩鸿运店内顾客如织。此时,一位顾客与工作人员的争吵吸引了众多顾客的目光。工作人员大声质问一顾客:“上个月你买东西拒绝检查小票,现在又故伎重演,你用意何在?”工作人员大约30岁,剃着一个平头,胸佩工作牌守在超市出口的右侧,他的职责是检查顾客购买商品后手中的小票。 这位拒绝商场检查小票的顾客名叫袁西北。他只是于都县一位普通市民,但在民间他被称之为“维权斗士”。他的特别之处在于敢对许多“潜规则”说“不”。他这次光顾坚强量贩鸿运店仅是向记者证明超市检查顾客小票的行为随时存在。 记者发现,面对工作人员的检票,顾客都非常配合。可当记者亮名身份,拿出相机拍照时,检票员却以要向领导汇报为由匆匆离开了。记者在出口处等了40多分钟,也不见那位检票员再来检查小票。空空的出口让一些顾客有些不适应,不少顾客拿着小票喊着:“检票的人呢?怎么不检票啊?不检查小票感觉不习惯。”还有些认真的顾客拿着小票站在出口处耐心地等着。
顾客:“他们把我当小偷对待”
据袁西北回忆,2月14日下午,他在坚强量贩鸿运店花76.1元买了一包面和一瓶调和油。当他付完钱走到超市的出口处通道时,工作人员要他出示小票。对法律有点研究的袁西北告诉工作人员超市此举是违法行为,而工作人员却指着靠近出口处墙壁上醒目的“请出示小票,谢谢合作”几个大字,提醒袁西北:“顾客要出示小票是超市的明文规定,你必须遵守!再说了,你不拿出小票谁能证明你手上的东西是买的还是偷的啊?” 双方为此争吵了起来,被拦在超市不能走的袁西北无奈中选择了报警。110民警赶到后,袁西北才得以脱身到大门旁边开发票。该超市工作人员还尾随其后,直到看到他拿出付款小票开到发票后,才让他离开。袁西北迅速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从他被拦到走出超市大门耗时26分钟。 “他们简直是把我当小偷一样对待,感觉就像是做贼!”袁西北说,当时有很多人在场指指点点,超市的做法令他感到深受羞辱。2月15日,感到受辱的袁西北到于都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事后,该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前往该超市调查时,超市的有关负责人却说,查小票的依据是超市的内部规定,这是为了维护经营者的利益。
起诉:要求判超市违法赔1元
在向消协投诉没有效果后,袁西北决定用法律武器来维权。2月25日,他以超市要求他出具小票的行为违法为由,将坚强量贩鸿运店告上法庭。其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超市强查小票属于违法行为,坚强量贩鸿运店今后不得要求消费者购物后出示小票,还要求该店对限制其人身自由26分钟的行为负法律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费
1元。 袁西北告诉记者:“状告超市不是为了钱,而是对超市的霸王规定发出怒吼!状告超市从写材料、交涉到向法院提起诉讼,耗时6天,花费300多元。”袁西北说:“全国还没有人站出来挑战超市流行的‘例行验票’现象,我认为我这样做很值!” 让袁西北欣慰的是在他递交诉状后的两天,法院就同意立案,并决定将于4月1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此案。而此案件在当地引起轰动,许多律师也纷纷关注此案的进展。
消协:超市强行查小票行为违法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西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超市检查小票的行为违法,而在此之前并无人因此提起诉讼,袁西北是因检查小票而起诉超市的全国第一人。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中消协就曾对超市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过点评。中消协认为:超市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超市强制封包和查验购物小票,其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其次,超市在消费者付款后,再强制查验小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还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再次,超市强行封包的行为还剥夺了消费者在超市内对自己所有财物的使用权,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