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务工收入快涨"能用来遏制通胀吗
    2008-03-24    祝俊初(四川 教师)    来源:新京报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3月22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要把抑制物价的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并以五大举措应对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据3月23日《新京报》)。

  面对国际、国内通胀形势,有效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确属我国宏观调控当务之急。但谢局长开列的处方———短期政策五大举措,第二项值得思辩:“要调整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关系,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
  劳动者收入是劳动力价格,各行各业比价协调,意味着劳动力配置优化,务工和务农间自不例外;通胀是货币现象,无论需求拉动还是成本推动,都根植于货币增速超过商品增速。很清楚,有无通胀都需要比价协调,而比价协调与否都可能存在通胀。
  所以,应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这毫无疑问。但有疑问的是,在政府政策层面,以“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来缓解成本推动通胀,作为遏制通胀的武器之一。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无可替代的优越性就在于,给定经济环境,包括物价、工资、利率在内的全部价格由市场充分调节,可得到最富效率的资源配置结果。就实践而言,市场经济先行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反复证明,除了改善经济环境而间接作用于价格走势,不到迫不得已,政府不轻易插手价格运行,即使解燃眉之急也动作审慎、幅度有限。
  其实,不管谢局长的话属个人观点还是政府意见,也无论公众是否误会谢局长言下之意,既闻“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一语,指出拿此举医治通胀是开错处方便很有必要。我们也应当正视这一基本国情:长期以来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务工收入虽相对于务农收入高一些,但相对于企业利润却偏低,在此角度从未“过快上涨”。
  而成本推动的通胀,有工资推动型、利润推动型和两者合力推动型,现实观之,即使要强力降压,也应首先开出防止利润过快增长的“中药”,对务工收入设防似乎把错了脉,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精神相悖———目前,包括务工收入在内的劳动力成本,不是高了,而是太低廉。
  务工收入水平应由市场决定,政府之责是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其走向合理。无论对理顺务工和务农的收入比价还是对降低成本推动的通胀,“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都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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