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四小时无条件转运旅客
民航总局出台措施
    2008-03-17    市场报    来源:
  民航总局今年出台一系列硬性措施,专项治理航班延误。因服务引发的群体事件、航班正常率低、航班延误后服务措施不到位、超售服务措施不到位、行李运输差错多的航空公司,民航总局两年内不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民航总局规定,为促进和提升奥运期间的航班正常率,以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必须保持1至2架的备份运力;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 4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该航班上的旅客可由当地民航主管部门决定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票款按全价结算;其次,今年7、8、9三个月,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涉奥机场开展航班延误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国内离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后20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取消该航班本航季时刻;第三,民航总局调控部分机场运力安排。2008年夏秋在首都机场和其他涉奥机场采取措施,调控运力安排,确保奥运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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