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为何如此警惕政策性住房
    2008-02-25    作者:冯海宁    来源:燕赵都市报
  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多次“炮轰”经济适用房后,日前又将矛头对准了限价房。他在报纸上撰文响应广州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认为限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会破坏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笔者认为有些观点有待商榷。
  首先,茅于轼先生认为“限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的设想不成立。从长期来看,一方面,地方政府不可能让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因为限价房既限房价又限地价,地方政府既少收税,又少收土地出让金,怎么可能让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呢,毕竟很多地方相当长时间内仍会依赖“土地财政”。
  另一方面,限价房是政策性住房,实质是调控房,而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多次表示,房地产调控既要防止房价大涨也要防止房价大跌。显然,建设部也不可能要求限价房占市场主体。建设部的最新思路是,鼓励各地探讨经济租用房,防止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对将来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方向形成障碍。有政府部门做住房市场化的“保护神”,限价房怎能唱主角呢。
  从短期来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内的整个政策性住房体系,以北京为例,都没有占到市场主体,2008年北京市拟建的政策性住房只占总量的40%,这个量只是计划,能否全部实现还是问号。再以广州为例,限价房今年上市项目共9个,供应套数在8000到1万套左右,按建筑面积计算,约8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商品住宅总预售比例约一成。限价房只占一成,又如何占市场主体呢?所以,茅于轼先生的“限价房如果占了市场的主体”的担忧是多余的、毫无根据的。
  那么,茅于轼先生为何要“炮轰”限价房呢?他的意图在于维护市场经济,比如他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必须追求利润;以利润为导向,大大地繁荣了我国的房地产业。诚然,利润导向推动房地产业繁荣,但是,政府并没有强制开发商开发限价房,一个开发商可以选择限价房也可以不选择限价房,因此并不存在违法干预企业利润的说法。
  几天前,全国第一个限价房项目在广州开售,百余套限价房遭遇弃购的一大原因便是周边商品房价不断打折,价格甚至低于限价房。这说明限价房的利润并不比商品房少。再需要回味一下,开发商为什么要选择开发限价房?在笔者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限价房既有不菲的利润,又有政府参与其中没有多少开发风险,而一旦开发商品房,就充满了变数。
  茅于轼先生认为,利润导向推动房地产业繁荣,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也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开发商获取的利润不是合理利润,而是公认的暴利,这个暴利又进一步引诱房地产市场走向垄断,不管在哪个国家,暴利行为都是要纠正的,垄断也是不允许的。
  二是,现在的房地产业繁荣是建立在既透支未来多年的住房消费需求,又透支多个行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现在的房地产业繁荣很可能影响到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对其他行业也是不小的冲击。试问,这样的一时的繁荣正常吗?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如果说,过去政策失当制造了过热,那么这种过热就急需纠正,而不是鼓励。
  茅于轼先生过去多次“炮轰”经济适用房,今日又对准限价房,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最主要原因是过度神化市场经济占据了理性思维,其实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从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来看,政策性住房也是必不可少的。如英国,去年6月伦敦市长肯·利文斯通在拟定的“伦敦计划”中,要求经济型住房不低于50%的标准,英国政府推动的公屋冲击计划更让英国的过高房价连续下滑。
  而中国的整个政策性住房与英国的公屋相比,仅计划供应量就相差不少,因此,中国限价房不会太多,更不会搞乱房地产业。需要认识到,具有调控性质的限价房是必要的,是符合国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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