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搞限价房和单位自建房,都是两个败笔,我强烈反对!”在昨天的市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政策。他说,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又影响社会和谐,应取消限价房。(《新快报》2月18日)
虽然我不同意扶伟聪的观点,但我们要捍卫他说话的权利,而且如此与大众感受格格不入的论调来自于广州市政协会议,这让我一是敬佩,二是欣喜,至少,从扶伟聪的“炮轰”中我们看到了政协会议言论自由和开放的氛围,也看到一种直言不讳的批评机制正在形成,政协讨论,需要的就是这种各方利益相互博弈的格局。
应该看到,目前的限价房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如何定价才合适,比如其惠及人群的定位,比如它对正常房产市场该如何影响,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积累经验或改进完善的,但一棒子把限价房打死,认为其影响了“和谐”,实在是太过偏颇,说限价房让富人心理不平衡,这或许是事实,但我们谈心理平衡,不能只着眼于富人,我们的社会富人毕竟是少数,房价一路飙升,普通市民买不起,富人心理就平衡了?即便富人心理平衡了,但广大民众的心理会平衡吗?光有富人心理平衡的社会不是和谐的社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会影响富人的心理平衡,这些是不是也要取消呢?扶伟聪的矛盾就在于,他一方面要求要多搞“多搞廉租房和经适房”,另一方面却主张取消限价房,一方面说“限价房对房价的抑制作用也有限”,一方面又大谈富人因为限价房而心理不平衡。这种矛盾心态恰恰反衬出“限价房”在百姓中的呼声以及其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限价房绝没有影响到和谐,恰恰相反,它的存在,是为和谐“托底”,是避免民生陷入到一种可怕的“马太效应”所采取的必要举措。住房不是普通的商品,它有其独特性——住房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品问题,这就注定了住房不能只找“市场”而不找“市长”,而是要发挥“市场”与“市长”的双重作用。美国在上世纪30年代,政府就开始介入住房问题,美国政府曾经针对低收入家庭出台过住房补贴政策,按扶伟聪的观点,美国的这种做法是不是也让美国富人心理不平衡,也影响了和谐呢?
如果不看到住房的社会特性,而过分强调自由经济,期待市场的调节机制,甚至认为限价房搞乱了房地产市场,显然是陷入了“市场万能”的陷阱中,实际上,从经济角度看,房价一味上涨,没有限价房托底,富人就真的能在房价的高涨中获得“高潮”?恐怕也未必,房价一路上涨,总有一天一般富人也有承受不起的时候,这是对他们购买不利的一面,即便手中有房的富人,也不希望房价越高越好,当房价过高,购买欲望普遍被抑制的时候,富人那个时候为难以找到买家而叫苦不迭,恐怕也晚了。
再者,限价房和商品房是两种不同的定位,限价房对商品房的价格调整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根本上,并没有恶意打压整个房地产市场,它起到的是清除泡沫的作用,整个房地产市场并不会因为有了限价房而走上了不健康发展的道路,甚至因为有了限价房的“托底”,房地产市场才会发展得更健康。
如果富人的心理是乐于看到普通人买不起房,是希望让广大民众都去租房住,是天天企盼房价节节攀升,那么,这样的心理也太过怪异了,我建议这样的富人去看看心理医生。社会的和谐应该是求得最多数的民众共同富裕,是让更多的人“安居乐业”,是让更多的人有幸福感,而不是仅仅立足于极少数的群体。让少数群体满意,而广大民众不满意,那不是和谐,那种局面或许让某些人“神往”,但终究是一种“虚妄”的和谐观念。
归根结底,“居者有其屋”是一个关乎权利的社会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是追求“众乐乐”,还是“独乐乐”,决定了和谐的走向,也决定了心理平衡与否。就我,会选择“众乐乐”,所以我以为我们少不了“限价房”,虽然它仍需改进和完善。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其恨得牙痒痒,不知道扶伟聪先生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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