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去年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已经研究拟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国务院审批。届时,农民工将可以无障碍地参保,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等问题将得到解决。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是其应有权利,法律对此早已作出明文规定。出台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关心,意义重大。但从《办法》出台到真正实现农民工“无障碍参保”,还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企业不愿为农民工参保问题。企业为农民工参保会增加成本,加重负担,企业多不愿为农民工参保,这是长期以来农民工参保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要保护好农民工参保积极性。现实中不仅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农民工本身的积极性也不高,原因不仅在于农民工参保手续复杂、异地转移难等问题有关,也与农民工对养老保险重要性了解不足有关。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农民工都认识、了解养老保险。
最后,要解决大城市排斥农民工参保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