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工资条例》是一件好事,为了让好事更好,笔者以一名工薪族的身份,提几点小建议。
第一,《工资条例》还要在解决职工工资形成机制方面努力。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构成有国家政策依据,企业单位过去主要由企业主说了算,现在强调要和工人进行协商来确定。但是,由于没有一套科学的、简便实用的、法定的工资形成机制,既可能导致工人在协商中说不到理上,该涨工资没有涨,也可能导致工人在劳动力短缺的时候漫天要价,让企业无法生存。
第二,《工资条例》还要在解决职工工资监督、执法机制方面做文章。这几年,为了解决欠薪的问题,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工资支付机制,但是拖薪、欠薪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就是监督、执法不力的原因所致。
第三,《工资条例》中,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考虑哪些方面?笔者建议,工资增长与其参考CPI,不如参考通货膨胀率,因为通货膨胀率对物价上涨反应得更加全面。还有,就是应该建立职工工资年级增长制度,如果没有意外情况,职工的工资每年都应该有一定的增长。
第四,希望《工资条例》的立法能够提高效率,加快速度。希望《工资条例》能够尽快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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