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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修改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指出,“操纵市场价格、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在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家曾明确,“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 对此,国际著名投资银行美林证券的亚太区经济学家陆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这在某程度上暗示了中国国内的通货膨胀依旧居高不下,并且对于成品油价格,政府可能在今年第一季度内都将予以严控。” 美林最新发布的评论报告曾指出,通货膨胀的压力是本次政府对物价实施严控的最要原因。陆挺在采访中也表示,“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修改,也是从法律上进一步对物价进行监管。处罚上限调整为100万元也是在增加处罚力度,使《规定》更加可信。” 而根据高盛最新的2007年12月宏观经济数据前瞻,虽然2007年12月份我国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同比增幅可能从11月份的6.9%放缓至
6.6%左右。但高盛认为,我国通胀压力仍然较大,未来几个月里CPI同比增幅很有可能出现反弹。并且,在石油、钢铁和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推动下,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的同比增幅预计将上升至4.8%。 本次国务院对物价的严控措施中,最令人关注的便是对成品油价格的控制。对此,美林亚太区经济学家陆挺告诉记者,“之所以国务院特别强调了成品油价格近期不得调整,是由于成品油的价格上调会对整个国民经济有传导性的影响。”其中,成品油价格对食品价格的传导作用最明显,陆挺举例指出,我国不少内地城市的居民所食用的蔬菜都是从其他城市运输过来的,不少蔬菜的运费甚至比产品本身还要贵,因此,不少蔬菜、猪肉等食品的价格有一半是“浸在油里”的。在我国通货膨胀没有明显下降之前,成品油价格还较难上调。 此前也有机构认为,本次国务院严控价格行为主要在于保障春节期间的物价稳定,而对于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价格的上调会在节后“松口”。 平安证券指出,2007年9月21日,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但政府最后还是迫于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于2007年11月1日将成品油价格提高500元/
吨,并将工业用(包括发电及运输)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上调了0.4元/立方米。这中间相隔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 因此,平安证券的分析师认为,政府的行政命令可能在短期内有效,但最终无法和市场规律抗衡。预计,最快3月份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就可能会有相关改革措施出台。 陆挺则认为,这次政府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成品油等能源价格的控制期限,但他认为,在一季度内上调价格的可能性较小。 “对成品油价格的上调主要看两个因素,一是国际原油价格的走势,二是我国的通货膨胀。”陆挺指出,目前国际油价的不确定性太大,未来油价走势预测难度也很大。从目前来看,1月和2月我国通货膨胀率下降的可能性很小,即使在3月通货膨胀有所下降,但监管部门也不会那么快地上调价格。 “只有在通货膨胀压力得到明显缓解的情况下,政府才会稍微放心地允许成品油价格进行上调。”陆挺认为,这个可能性较大的时期在今年的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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