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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作者:高初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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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在珠三角,一些即将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这一现象,以及这一现象可能引发的问题值得关注。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做好各方面相关工作,不断增进全体人民福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其中,“老有所养”的含义包括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等等。毫无疑问,这一有利民生的政策思路大得民心。
既然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老百姓有好处,为什么一些已经加入了社保的农民工却要退保呢?从目前的相关分析来看,现行的政策是,农民工在一地上的养老保险,必须在当地累计缴费15年,才能在退休后拿到养老金。可实际情况是,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稳定性差,在一个地方连续工作15年的机会并不是很多。因而,享受社保对农民工来说可望不可即,反不如退保拿到现金实惠。此外,由于农民工退保个人只能一次性领回保险费的“小头”而“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却充入了地方社保基金。因此,一些地方社保机构不仅不劝阻、反倒愿意农民工退保,有的甚至刻意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主动扩大退保面以获取利益。(《人民日报》1月8日)显然,现行的社保政策存在一些漏洞,在执行中遇到了麻烦。
一项善政却没有让本来的收益者领情,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是否需要更深入、更细致的调查研究?事实上,目前农民工就业究竟是何种状况,他们是否可能在一个地方连续缴纳15年的保险金,如果他们离开自己打工的地方能否在异地继续享受社保,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是很复杂。只要我们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眼睛向下,放下架子,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农民工中间去,将在实际中了解到的普遍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进行认真的研究,政策的制定岂不是更周密,政策的执行岂不是更顺畅?
“权为民所用”更需“心为民所想”。我们需要坚持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让政策不断完善,让善政普惠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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