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1月9日南方都市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作为国民应该改变习惯,理解、支持塑料袋有偿使用。
其一,众所周知,塑料袋丢弃后漫天飞舞、随意飘扬,或挂在枝头或落在电杆,造成的白色污染和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已经相当严重,一般人既看得见也心里明白:塑料袋不仅在地上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在地下要埋几百年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一把火烧了它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又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倘若那塑料袋含有苯乙烯等有毒成分,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不仅成为城市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只是现在的绝大部分超市、市场提供免费使用的塑料袋已约定俗成,市民成了习惯,一下子改变肯定会有个适应过程。
其二,现在世界上塑料袋有偿使用已是大势所趋。在德国、爱尔兰、南非等国家,商场、超市备有的塑料袋都要收费,理由是消费者使用塑料袋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故要承担一定的治理费用。德国建在我国各大城市的“麦德龙”超市,其塑料袋从一开始都是收费的,每个3角到5角不等。笔者曾多次光顾过在南京和武汉的“麦德龙”超市,虽然该超市塑料袋都要收费,可到“麦德龙”超市购物的仍是人头攒动。可见我国的消费者也是能自觉接受塑料袋有偿使用的,不理解有偿使用的市民,无非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其实,送免费塑料袋的商家早就将成本算入商品价格内了,消费者并没占到便宜。如果换个角度看,支持塑料袋有偿使用,顾客只是不方便而已,但你若由此恢复了30年前带购物袋、购物篮去商场的习惯,不是既省钱又利于环保吗!
享受惯了的东西一旦被取消,会有很多人可能不大习惯,但习惯可以改变,尤其是应当改变的习惯,因为建设美好家园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我们许多省会城市都要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北京今年还要举办奥运会,国民的环保素质就应该向国际看齐,塑料袋退出社会生活舞台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所以我们要理解、支持塑料袋有偿使用,让塑料袋有偿使用如期在全国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