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中国消费者习惯的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时代即将结束,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1月9日《新京报》)
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而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有数据显示,全国仅每天买菜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亿个以上。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目前,白色塑料污染已成了全球面临的环保难题和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据悉,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测试结果表明,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会影响土壤内的物、热的传递和微生物生长,改变土壤的特质,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废弃在地面和水上的废塑料袋,容易被动物当做食物吞入,塑料袋在动物肠胃里消化不了,导致动物肌体损伤和死亡……如果不及时治理,终有一天,满世界的白色将吞没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正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大了限制和禁用塑料袋的力度。澳大利亚已经发布了禁用塑料袋法律;英国首相布朗在去年11月19号表示,英国将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法国从2010年1月1号起,将在全国范围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美国旧金山市的市监事会于去年3月投票通过立法,旧金山成为全美第一个明令禁止超市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城市。除了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制定禁用或限用塑料袋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呼吁和行动也一直没有消停过。早在2003年11月,上海有关部门曾表示从2004年开始在市内各超市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去年11月,深圳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国内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治理“白色污染”;重庆市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和2007年10月,多次尝试开通环保绿色通道,让顾客花2—3元购买环保袋代替使用塑料袋……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和商家的良苦用心并未得到消费者的积极响应。比如,上海的措施至今未能推进,深圳的《草案》公布后,一些网民尖锐地批评说:“让消费者为环保买单,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谁能在挤地铁上班的时候还带个菜篮子?”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只对超市罚款并不能解决塑料袋泛滥问题,因为使用塑料袋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买账,超市也无能为力。而重庆家乐福的推广行动更是受到冷遇,顾客不是谴责超市不免费提供塑料袋,就是声讨超市变相赚钱,还辱骂绿色通道的收银员…… 这些迹象表明,向消费者收费无疑可以遏制一部分塑料袋的浪费,但面临的阻力也不可小视。在当前国情下,一是需要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倡导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的购物方式,彻底改变市民使用塑料袋的习惯;二是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或无毒无害、自动降解的无纺布环保袋等,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家要把节省下来的成本以其他方式回馈给消费者,比如对自带环保购物袋的顾客在结账时少收一毛或两毛钱,虽然奖励的钱不多,但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顾客的消费心理;四是可动员相关企业“捐赠”环保布袋,一面印上统一标识,另一面则印上捐赠企业的广告,这可以说是双赢。 遏制“白色污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题中要义,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不仅要“限用”,也要“限售”,更要“限产”,在条件成熟时依法全面“封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仅仅是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胆识,也考验着政府的善治能力。只有综合治理,只要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主动地改变购物方式,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那么,“塑料袋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将更加灿烂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