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白色污染”关键还在自觉
    2008-01-10    盛大林    来源:东方今报

    今后,商场超市内的塑料购物袋将明码标价,并单独收费。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再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国务院办公厅8日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还规定: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一位专家称:“我国实施塑料袋收费后,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有望减少2/3。”(相关报道见A07版)

    对塑料购物袋进行 “限产限销限售”,显然是为了治理“白色污染”,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样的目标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新政之后,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真的会“减少2/3”吗?我觉得这位专家的预想未免过于乐观了。
    一项政策能取得多大的效果,取决于它被执行的程度。只有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取得理想的成效。那么,塑料袋强制收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打折扣吗?这几乎是一定的。
    有人把塑料袋称为“方便袋”。之所以这么称呼,当然是因为塑料袋确实给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人们进商场,大都是随机的,不可能回家去取“布袋子”或“菜篮子”之类的东西。“空手而去,提袋而归”,购物者几乎莫不如此。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习惯,是很难改掉的。说起大道理,人们都能理解“限用”政策,但在行动中,恐怕得不到大多数顾客的支持。
    也许有人要说,新政策就是要用价格杠杆调节人们的这种习惯。只要商家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顾客自然会减少使用甚至不用。但问题是:商家就一定会不折不扣地执行这项政策吗?逐利是商人的本性,哪个商家也不情愿免费服务。但如果顾客们大都不愿掏这个钱,那么商家很可能选择妥协——— 说是要监管,但谈何容易!再不行,象征性地收一点,比如一个袋子一分钱,这跟免费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能说“塑料袋收费”等新政将是无效的,但可以肯定地说这些强制性政策的效果非常有限。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治理“白色污染”呢?关键还在“自觉”,即让大家都自觉自愿地少用或不用塑料袋,或者像贾威祯教师那样坚持积攒塑料袋并把它送给商贩重复利用。而要做到这一点,则要通过各种手段让人们都充分认识到“白色污染”的危害性,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并愿意“从我做起”。实际上,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也专门强调了这一点。
    当然,“提高意识让人自觉”也是老生常谈,而且同样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我们必须明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本来就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 它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个文件就能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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