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商务部召开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向新闻媒体介绍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农业部、卫生部和工商总局的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猪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31日,除西藏外,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比专项整治前提高了8个百分点;乡镇进点率达到96.3%,比专项整治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及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观。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抽调50余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省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700余次,抽调机关干部1.2万人次参加专项整治。商务部、省、市、县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与定点屠宰企业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强化督导检查。通过领导督查、专业巡查、常规检查、交叉互查、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查和指导。商务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了10个巡回检查组,在各地不间断流动巡查。各级商务部门和特派员办事处层层检查落实情况,累计开展了1000多次检查。
(三)全面清查整顿。各地对全国23052家定点屠宰企业逐一登记建档,开展拉网式清查整顿,对符合要求的20000多家企业向社会公布,引导用肉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正确购买。截至12月31日,全国共检查定点屠宰企业86508家次,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抽检15万多次,关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2591家。
(四)联合监督执法。各有关单位在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五个环节分兵把口,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万余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7740个,缴获私宰肉194万余公斤,销毁病害肉111万余公斤,挂牌督办了44件大案要案。
(五)狠抓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着眼于建立各环节可监控、可追溯管理机制。商务部制定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检疫证章标志和台帐管理、乡镇生猪屠宰进点管理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拟定了屠宰加工、肉品检验等方面急需制修订的10余项标准草案。
(六)加大投入力度。各地累计投入5个多亿资金扶持屠宰行业,升级改造屠宰企业3279家,扶持重点肉品流通企业668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