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涛:盲目“退保”对参保人利益损害很大
    2008-01-09        来源:新华网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学系主任张洪涛9日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指出,盲目“退保”对参保人利益的损害很大,农民工应该慎重考虑退保问题。
    张洪涛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深圳工作期间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可以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劳务工如果盲目退保,年后换单位再重新参保,这样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将来在退休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劳务工急着要回家过年,可能大家都觉得拿一笔钱回家过年很高兴,其实,从长远来看,这样是很吃亏的,有损于自己的权益。
    从2006年8月以后,如果退保的话,只退个人缴费那一部分,也就是8%的个人缴费的部分,20%单位缴的部分就会进入地方的社保基金,所以劳务工来退保,如果退了保就享受不了养老退休的待遇。如果盲目退保的话,损害最大的还是劳务工自己的权益。因为盲目退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重新参保以后,参保的年限就要从头算起,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自己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这样得不偿失。我觉得应该在制度上设计拓展帐户的功能,如果农民工真正遇到了一些发生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绝症,难以支付医疗费,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的一些突发意外事件的话,造成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时候,我觉得不要退保,可以制度设置拓展一下帐户的功能,农民工如果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审核,能够借一部分或者全部保险费积累的余额,是否可以允许农民工通过拿他那张保险证做一些质押借款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在生产、生活面临的资金困难,通过拓展帐户的发展功能来解决,而不要轻易盲目地退保。(根据人民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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