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是当今中国经济最令世人瞩目的现象之一。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约为一亿三千万,占全部城镇劳动力的近50%,相当于日本全国的人口数量。农民工离开熟悉的农村和农业生产进入城市,面临的工伤、疾病和失业等风险急剧增加。有调查表明,有30%左右的进城农民工曾有过一个月以上的失业经历,有近7%的进城农民工曾因为健康问题不能完全胜任工作。向他们提供工伤、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是政府和社会的重要职责。但新近一项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障的比例不足20%。这给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是造成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的重要原因。我国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都规定,只要是和有关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有参加和享受相应社会保险的权利。但是,这些法规并没有对“职工”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造成一些用人单位甚至政府劳动保障部门,都认为只有城镇本地劳动者才是职工,而农民工则不属于职工范围,从而将农民工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只有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将农民工纳入“职工”范围,而其他社会保险是否应该包括进城农民工,目前仍缺乏明确的规定。 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权益的漠视,也是造成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经济增长速度和招商引资规模都是地方政府积极追求的政绩目标。由于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劳动力成本的重要部分,约相当于员工工资的40%,因此是否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高低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企业侵犯农民工社保权益的现象漠然置之,个别的甚至把不要求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干预或有意延缓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还与农民工自身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知识和意识有密切关系。我国进城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80%以上都是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大部分不懂劳动法规,更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知识。调查表明,有50%以上的进城农民工不知道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怎样解决,或者不知道如何正确解决。另外,由于参加社会保障的劳动者自身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大约相当于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0%左右,而农民工的收入普遍较低,导致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对参加社保也不太积极。有些企业为逃避其应该承担的社保缴费责任,也以劳动者也要缴费为借口,“规劝”农民工不要参加社保。 因此,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只强调一方面的责任是不够的。这样才能有效改善农民工社保严重缺失状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