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出口遭双重门槛
征收出口关税,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8-01-03    张燕    来源:国际金融报
  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分别发布公告称,我国今年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8位税目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并且从今年1月1日起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财政部在公告中称,2008年我国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其中麦类和麦类制粉出口暂定税率分别为20%、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
  针对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措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国际粮价不断攀升,我国粮食制粉出口快速增长。为适度调整出口规模,避免影响国内供应,以稳定当前国内粮价,确保国内粮食安全,我国决定对粮食制粉出口政策作出上述调整。此项政策系临时政策,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实施期限视国内相关市场供需变化情况而定。
  据海关统计显示,2007年前11个月,中国小麦、玉米和大豆的出口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6.51%、85.3%和24%。粮食出口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国内粮价持续上涨,而这又直接导致了国内通货膨胀率节节攀升。
  2007年11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8.2%,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6%,推动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到6.9%的11年高点。
  对粮食出口征收关税以及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无疑将抑制粮食的出口。辽宁中期分析师曹彦辉对本报记者说,去年国际小麦价格上涨,我国小麦和面粉出口出现了较大的升幅,这两项措施基本上可以扼杀小麦尤其是面粉的出口。
  据了解,我国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了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此前,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同时执行13%的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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