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昨首次分组审议 补需方原则基本确立
    2007-12-27    陈丽娟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获悉,12月26日下午,国务院提交的有关“医改报告”首次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分组审议。消息人士透露,“医改报告”中“补需方”(即补贴患者)的原则已经较为确定。
  虽然万众关注,但临近2007年年末医改方案仍然千呼万唤“不”出来。1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称,2008年我国才会出台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推进试点工作。
  新医改之路可谓坎坷多变。在最初征集的九套方案中,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两套思路。北京大学代表的方案认为,中国医疗领域之所以变乱百出,是因为市场化改革。政府放手医院为逐利主体,终至普通患者苦不堪言。他们主张,政府应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从而保持其公益性输出,而患者可以免费、接近于免费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北京师范大学、世界卫生组织代表的方案则认为中国医疗领域的问题恰恰是市场化不彻底、不完备造成的。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金投给需方,为患者购买保险,并引导医疗机构为赢得“客户”而进行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价格。而对于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显然青睐于补供方医院,而作为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则更倾向于补需方患者。基于不同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多套方案自5月提交后一直争执不休。
  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针对中国未来医疗体制改革不仅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更明确了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两天后,国家发改委牵头分别在南昌、天津召开了南北两大片区的“医改座谈会”。座谈会最终确定了医改方案将在融合9家独立机构草拟的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一套中国式的医疗改革新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而根据最新的消息,在最终递交国务院的融合方案中,“补需方”已成为较为确定的方向。另据了解,医改方案一旦在全国人大形成共识,就会进入具体的执行阶段,然后再根据实践情况将其中成熟的部分形成法律法规,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现有的规章制度也将根据“医改”的精神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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