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两种情况免税
2007-12-26 来源:经参网站
二手房转让中有两种情况可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而除此之外的二手房买卖,均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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