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把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每月20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同时,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12月23日新华网)
众知周知,个人所得税自1993年到2006年以前一直以800元为费用扣除额标准,2006年1月1日起,标准才上调至1600元。然而,仅仅时隔两年就有专家提出应当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专家们这样的呼声也得到了许多普通老百姓的支持。此前,中国青年报社调查中心开展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有97%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还需要再调高。看来,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大势所趋,有着广泛的民意期待。
作为一个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普通公务员,我对个税起征点调高是举双手赞成的。最近几年,虽然工资增加了一些,福利也好了一些,但物价比工资涨得还要快,伙食费、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赡养父母、培养孩子……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那些动辄几千元一平方的商品房更是让我们望而却步。为此,笔者对对个税起征点调整有三点期盼——
一盼法定个税起征点要有前瞻性。个税法修订才过两年,当时大家就认为1600元的起征点太低,可有关专家就是听不进大多数公众的意见。这次再度修订,必须汲取前面的教训,增强预见性和适度的超前性,保持法律的稳定性。朝令夕改,不仅仅是浪费了立法资源,也有损法律的严肃性。愚以为2000元的起征点还是低了点,宜定在3500——5000元之间。
二盼个税起征要顾及工薪阶层利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不是为了向工薪阶层征税。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约70%的工薪阶层都要交税。从97%的公众都期待调高个税起征点的调查数据中,不难看出这种这种民生忧虑不仅存在于普通工薪阶层,也存在于学界中,还存在于所谓的中产阶层中。如果起征点还定在2000元,无疑还是在向这些人收税,提高不提高没什么实际意义。
三盼个税起征不能笼统的全国一个标准。目前,沿海发达地区和内地在工资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消费水平也不一样。一刀切地搞个2000元或其他金额,看是好操作,实际带来区域与不同薪酬人群的分配不公,执行起来未必能达到良性循环操作的预期。愚以为,一般的个税缴纳应以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如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基准来确定,发达地区的起征点可适当提高,在平均水平之上,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
个税起征点调整是好事,希望有关部门正视民意诉求,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因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减征个税的经济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