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稍显机械
    2007-12-25    作者:皮海洲    来源:新京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根据该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拟从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

  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到每月2000元的收入水平或者调整到更高的收入水平,其实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最关键的应该是不能搞“一刀切”,对任何地区的任何人都实行这个标准是不妥当的。
  应该看到,对于不同的人来说,2000元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例如享受经适房、医疗保障的本地人口,和身处异乡的“漂”一族,其生活成本明显不同;甚至前者享受的本地化保障,有部分资金来自于后者所纳税款。机械地按照数额划线纳税显失公平,并扩大而不是缩小了两者的收入差距。作为一种二次分配的财政工具,个人所得税应该考虑在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并给予适当的保障。此外,外来劳动力创造的价值被计入当地,享受保障、计算人均时却被摒弃在外,也是当下部分经济统计数据与民众感觉差距极大的原因。通过公开化的保障计算和差异化报税、征税行为,也有助于消除这种人为的统计误差,更好地反映经济现实。
  当然,个税调整首先仍应该注意到地区、城乡的差异。从这次的草案来看,地区差别化征税措施仍然付诸阙如。也许在执行上,各地分别制定个税税率目前还不现实,但目前的草案则至少应该反映这种努力。此外,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个税调整的方向,应考虑以家庭的人均收入为基准,而不是机械地停留在以个人为基准的数字调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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