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宝主持召开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煤矿安监局、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以及国务院应急办、教育部、商务部等部门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分析了2007年以来煤矿瓦斯事故,回顾了煤矿瓦斯防治主要工作,总结了经验和教训,研究部署了2008年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矿瓦斯防治采取综合性措施,2001年以来共投入国债资金149亿元,近三年来每年投入国债资金30亿元用于煤矿瓦斯治理。今年1-10月,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提取安全费用156亿元,平均吨煤提取20.20元。成立了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集中制定了一批政策和标准。关闭了近1万家小煤矿。经过各部门、各地和广大煤炭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327起、死亡1319人,同比减少87起、852人,分别下降21%、39%。今年1-11月,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236起、死亡898人,同比减少57起、少死亡312人,分别下降19.5%和25.8%。今年1-9月,全国煤矿瓦斯井下抽采35亿立方米,利用10.3亿立方米,预计全年井下抽采43亿立方米,利用13亿立方米,同比增幅33%、13%。预计全年钻探各类煤层气井950口,形成地面煤层气产能10亿立方米,是2006年的2倍;地面煤层气抽采量3.2亿立方米,是2006年的1.5倍。但近来煤矿瓦斯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矿发生死亡105人的特大瓦斯事故,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有较大的差距。
会议指出,随着煤炭需求增长,特别是煤矿开采延深,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增多,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和复杂。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靠科技,坚持综合治理,以防范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为重点,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和政府监管,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停止审批30万吨以下的煤矿建设项目,把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内小煤矿列为清理整顿的重点,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200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制度、标准和规范建设;三是把煤矿瓦斯防治配套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和政府监管;五是抓实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六是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整体开发;七是推进煤矿瓦斯防治、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10项示范工程建设;八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会议强调,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重点就是要狠抓落实,把理念、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地、广大煤矿企业要共同努力,确保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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