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商业化 肆意滥用举证难
    2007-12-21    记者 张然 实习生 林燕 陈纳慧    来源:市场报

  如果某一天,你的手机里收到的信息90%都是垃圾,接通的电话中90%都是不请自来的广告或者骗子,生活将会变成怎样?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在这个被互联网技术加速的信息时代,你可能不知道,你的个人信息已经在不经意间被某些人泄露,甚至赤裸裸地被存放在某个网站或者论坛的数据库里待价而沽。被出售的不仅仅只是联络方式,连你的身份证号码、车牌、住址、履历甚至是结婚纪念日他们都不愿意放过。
  本月初(12月3日),英国《泰晤士报》披露消息,英国100多个网站正在热销英国银行账户资料,包括银行账号、个人身份号码(PIN)和密码等。有人声称可以提供3万个英国信用卡账号,每个售价不到1英镑(约合2美元)。
  这一侵犯个人权益的消息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也对正在发展中的中国信息产业发出了警讯。

身边的故事

  记者一位从外地来京的朋友小林,在北京一周,每天都收到5条左右订机票的短信。他们怎么知道你来北京了呢?记者很奇怪,小林说:“这个简单呀,移动网络给的呀,我是金卡会员嘛。”这位朋友从事电信增值业务工作,他为什么这样无所谓呢?因为他们也会花钱从别人那里获得名录的。
  这位小林当真对个人信息不当回事吗?看似平常,实则无奈。“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你注册一个邮箱,你要获得一项服务,你去参加一个展览,你去听一个讲座,你办一张银行卡,你取得一张借书证,你的个人资料就无时无刻不在为盗用资源的人提供机会。”他最后很苦恼地告诉记者,“你自己想开了,也就那么回事,不然,你说能怎样。”
  成千上万各类“用户”的资料都能成为别人的“资源”。整天受到众多短信干扰的报社同事笑着打趣:没准您在网上搜一搜自己,您的手机、座机号码、办公地址、MSN、QQ账号等,甚至婚姻状况、犯罪记录、银行借贷记录、个人财产记录等个人信息都逐一准确呈现。而这些资料,他人不花或花非常少的钱就可从网上随意查询甚至批量购得。
  买楼、住院、定制短信服务等之后的短信电话骚扰更是司空见惯:要装修吗?卖二手房吗?要不要医疗产品?定制这个套餐吧!人们不胜其烦却也渐渐习惯。“房都卖两年了还经常有人打电话询问”,挂断电话吴女士无奈地笑笑。

法律体制不完善 举证困难

  不管是客户资源管理方面的有意无意,还是用户自己的大意,对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机制的缺失,是造成个人资讯管理混乱的根源。由于我国法律没有直接将“隐私权”这个概念写进法律条款中,也并没有具体规定隐私权的内容和侵犯隐私权行为的方式,对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规章中,并没有形成独立的一个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在一次媒体访谈中表示,“当公民的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像接到不胜其烦的骚扰电话时,公民完全可以依法起诉。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存在。任何一个行业或一家公司,都有替客户保密的义务。”但是,他说,目前有关个人资讯泄露案件未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关键是举证难。比如骚扰电话打到你的手机上,首先无法向法院证实这个打电话人的真实身份,并立即记录谈话内容,更无法举证你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王前虎则建议,首先向打电话来的那些人询问,是如何得到电话号码的,如果对方给予回答,那就等于有了初步的线索和证据。他说,消费者最好在签订协议、提供个人信息时,写上明确的保密条款,未经允许把消费者资料泄露给第三方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网络信息管理有“办法” 可操作性不强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事实上要求一些网站按此规定系统地对网络隐私权加以保护,不是他们所能胜任的,而且在审判实践中可操作性也不强。
  “最好是不要随意留自己的真实资料,免得上了那些‘钓鱼网’的当。”专家告诫人们。5460同学录用户资料外流以后,很多被暴露资料者都选择了换电话号码。5460同学录则被疑为“保密工作做得不够。”阵阵舆论声中始作俑者UCOOL似乎萧条了些,现在红火的网站,是自称“和UCOOL不一样”、“月点击率500万次左右,收录了400万张的个人名片供网友免费查询的”名片网。

“商务沟通零距离” 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

  名片网称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商务人士、猎头、销售,还有部分投资者、律师、求职者等,并列举了不同的案例来说明商务人士怎么通过名片网“新、快、好、省” 的实现了“商务沟通零距离”。对于涉及隐私权的争议,名片网副总裁韩志勇称:“名片本身不属于隐私的范畴,因此名片保护与隐私保护属于两个概念。名片上网只是增加了名片传播的广度与频率,但是并不改变名片本身的性质。”
  针对随之引出的“知情权”问题,韩志勇称:即使在线下,商务人群在发布名片之后,也无法控制名片传播的范围,而互联网的传播只不过是帮助其传播得更容易。
  对此,律师宋一欣告知:“我国法律对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限之间存在冲突,且二者的内涵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