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镀锌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12月14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镀锌板发起反倾销调查,该案涉及我近200家企业。调查期是从2006年11月30日到2007年12月1日,替代国初步定为为巴西。 据我海关统计,2006年我镀锌板对欧出口额为6.49亿美元,2007年1-9月份出口额为11.3亿美元,该案是欧盟对我发起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征收反倾销税,其税率为0.065欧元/个;并继续对经由中国台湾转运(不论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台湾)、且未通关前的到岸价低于0.15欧元/个的产品征收0.065欧元/个的反倾销税。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应诉。 1990年4月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1年11月28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1998年5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1999年1月29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0年5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1年9月18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6年9月1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扬声器作出反倾销终裁 12月1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举行会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扬声器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限为5年,自2007年12月11日起正式生效。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扬声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作出反倾销终裁 12月1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举行会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征收15.6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限为5年,自2007年12月11日起正式生效。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美商务部对我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反补贴案作出初裁 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我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反补贴案初步裁定,认定中国非公路用轮胎生产商及出口商获得可诉补贴。 涉案企业反补贴税率如下: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2.38%;贵州轮胎有限公司:3.13%;天津联合轮胎和橡胶国际有限公司:6.59%;其他涉案中国企业:4.44%。
美商务部拟于2008年2月20日前作出本案反补贴终裁决定。
(资料来源:商务部及相关进出口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