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承诺给中资银行国民待遇
    2007-12-14    记者:吴敏 张诚 苏曼丽    来源:新京报
  在中国放开金融市场的同时,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中,美国政府也承诺给在美开展业务的中资银行国民待遇,并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中资银行的申请进行评估。
  根据《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联合情况说明》,美国对所有外国银行在美建立分行或子行、或者购买美国现有银行机构的股份的申请应用同样的审慎标准,但美国注意到中国提出的请美国相关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快速审批中资银行申请的要求。
  目前,银监会与美证监会已原则同意将于近期签署交换信函,将就涉及双方核发许可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跨境活动的相关信息交换做出安排。同时美方还称继续对中国的券商和投资咨询机构在美登记和开展业务实施国民待遇。
  由于中美银行业在法律环境、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以及中美双方对各自金融业开放程度的不同和讨价还价,自1991年美国《外资银行强化监管法案》实施以来,中资银行在美国开设分支机构的计划遭遇重重阻碍,直到上个月招商银行(爱股,行情,资讯)才获批在纽约建分行,成为自1991年以来中资银行在美国开设分支机构获得突破的首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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