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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当天,人行太原支行支付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除没有开通个人金融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联社外,我省范围内的所有商业银行实现跨行通存通兑,每笔交易费暂定为5元。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实现了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银行排队难的情况有望得到缓解。
人行太原支行支付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银行间实施跨行通存通兑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没有额度限制,储户在开户行以外的银行取款或转账时,该银行不能设置障碍。二是从2007年11月19日到2008年2月29日,每笔交易费定为5元。据记者了解,每笔5元的交易费相比许多省份是比较低的。需要说明的是,发卡方不会收取该手续费,即:储户持甲银行存折在乙银行存取款时,需向乙银行交纳手续费。
需要注意的是,储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开通之后,客户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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