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是一项银行的普惠服务
央行宣布,从11月19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据传媒报道,建行、中行、交行、北京银行、兴业等5家银行在京已率先开通。 自从上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在湖北一次金融会议上透露,武汉地区金融机构将推广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以来,广大储户就对通存通兑能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充满期待,但是当他们真的等来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通的好消息时,却不免感到有些失望。 百姓的失望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手续过于繁杂。据介绍,储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随后客户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这与人们想象中的即时办理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手续费偏高。此次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大多执行每笔交易金额1%的收费标准。这就意味着跨行存取10000元要支付100元的手续费,这相当于10000元1年期定期存款年息的一半左右。100元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或许算不得什么,但绝对会为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所看重。 银行办理跨行通存通兑或许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但是银行自身也是开通该业务的受益者。如果银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其所带来的便利与实惠,将能吸引人们将尽可能多的资金尽快存入银行,这于银行来说无疑是一种利好。另外,银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更多的储户就会选择就近办理存取款业务,这样就可促进各银行窗口服务资源的均衡利用,有利于银行排长队现象的缓解,而这显然也是在为银行减压。所以,办理跨行通存通兑生成的些许成本,可以也应当由银行通过彼此协商予以消化,而不应将其一股脑地转嫁给储户。 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人性化程度,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公众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企业尤其是国企提出的要求。既然跨行办理通存通兑是绝大多数储户的期盼,而不仅仅是少数高收入者的需要,商业银行显然就应将其定位为一种普惠性服务,而不应因为收取高手续费而事实上将大多数储户拒之于该项服务的门外,使其异化为一种只能为少数人享受的特需性质的服务,否则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开通不但对大多数储户来说会缺乏实际意义,而且也有违商业银行作为国企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大多数储户与公众的期待与要求背道而驰。 一项原本应该是普惠性质的服务,由于其收费过高,事实上将沦为仅能为少数人享受的特需服务,折射出部分商业银行所持的唯利是图的“服务理念”。从近期来看,这是有关管理机构没有摆正自身位置,发挥维护公平与正义功能的结果,从长远来看,则是银行业垄断态势尚未打破的必然现象。这实际也提醒人们与社会,普惠的实现不能仅寄望于强势部门与人群的意识自觉,唯有通过制度设计、健全对于权力与资本的制约机制,形成和赋予公众相对等的抗衡力量,普惠才不会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
高收费实质是变相抵制
央行宣布,从11月1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市民可持任何一家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在任一地点的银行网点办理存取款、转账及查询业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把跨行通存通兑收费标准定为每笔金额的1%,其中建行、农行、工行最低10元,最高200元;中行最低1元,最高100元。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开通,当然是一个好消息,它意味着公众办理银行业务将可能更加方便。然而,各银行该项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布,却让跨行通存通兑沦落为“看上去很美”。试想,如果利息还没有手续费高,如果手续费要远高于打的费,诸如此般的所谓“方便市民”还能有多少实质意义?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该不该收费?我认为是应该的。因为银行开通此项业务,毕竟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适当的收费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现在公布的收费标准,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确实高得离谱。 一个可以参照的例子是ATM机上的跨行取款费。这笔费用原来是2元每笔,虽然现在四大国有银行都提成了4元每笔,但相对于跨行通存通兑动辄1%的收费标准而言,依然是小巫见大巫。当然,ATM机是自助服务,柜台服务的收费标准可以适度提高,但肯定不至于高到这样的程度。 另一个更加可以参照的例子是央行公布的各金融机构使用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标准。普通贷记、实时借记和实时贷记业务、支付类业务基准价格为0.5元/笔;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记业务基准价格为0.08元/笔,异地支付业务按基准价格的150%收取汇划费用。 殊不知,跨行通存通兑对银行而言,本质上是互惠互利的合作行为,整体上必然趋于平衡,因而银行为开通此项业务所增加的人力成本,实际是相当有限的。唯一需要真实付出的增量成本,就是向央行缴纳的这部分使用小额支付平台的费用。 从0.5元/笔、0.08元/笔到每笔金额的1%,这个成本与利润的差距不可谓不悬殊。难怪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网友均认为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过高。过高的手续费无异于以“便民”之名行“骗民”之实,除了银行自身的商业价值以外,几乎不会产生任何社会效益。 事实上,小额支付系统早在2005年就在天津和福建试点运行,2006年6月已经在全国推广。但银行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小额支付业务,公众因此很少能实际享受到这一便利。即使银行排长队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时,依然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服务意识不强、以垄断优势立足的大银行担心业务向那些靠服务竞争、却网点偏少的小银行流失——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差9倍自然就毫不奇怪了。说白了,大银行不愿意把自己的柜台资源与小银行整合,只愿意以手续费封顶的方式积极拉拢一些大客户。这个意义上,让普通公众明显感觉不划算的高昂手续费,事实上是对通存通兑的一种变相抵制。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些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意识的稀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稀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