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发布一个指令现在马上把全部的双向收费改成单向收费,少付一半的钱,这是不可行的。老百姓的愿望可以理解,但一下子双改单这个行业支撑不了,包括中国移动也没有50%的利润”,在参加中国移动通信业发展二十年高峰论坛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见11月19日新华社报道)
我的感觉是,奚部长成了电信运营商的“利益代言人”。电信资费改变后,这个行业“支撑不了”的说法,真的合乎事实吗? 据该公司公布的数据,2006年中移动全年实现营运收入2953.58亿元,净利润660.26亿,增长23%,利润率22%;而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移动营运收入2584.65亿,净利润598.8亿元,增长29.8%,利润率23%;而2005年全国电子百强企业利润总额237亿元,平均利润率仅为2.5%。同为电信行业,其他国家的利润率一般均不超过10%,如美国甚至不到1%。 可见,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国内电信业利润水平,即使当真减掉其“50%的利润”(“双改单”根本不会使其利润减少一半,它还有许多其他收入),无论其利润总额,还是利润率,均仍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行业及其国外的同行,真正“支撑不了”的只能是广大电信消费者。 目前我国的电信资费,仍然太高,尤其与居民收入完全不成比例。以互联网上网费为例,据世界银行的报告,目前中国上网费占网民收入的10%,这一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按价格算,是美国的近13倍,韩国的135倍。过高的电信资费标准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阻碍了信息的快捷传播。 目前我国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程度还相当低,全国计算机联网率不到10%,每单位GNP的信息资源消耗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虽然目前中国网民总体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但上网普及率低于全球17.6%的平均水平,如果上网平均费用降低20%至30%,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将会大幅上升。 笔者以为,行业监管部门绝不能简单地把营运商是否“支撑”得了作为电信资费调整的依据,而应该更多地站在消费者同时也是行业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到降低电信资费水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