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律师解读华为裁员
    2007-11-08    双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梅宇轩(Alexander May)    来源:国际金融报
  FT中文网(“F”):在中国新《劳动合同法》即将生效之际,出现了华为劝员工主动辞职和沃尔玛、LG等公司裁员的消息,在您看来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梅宇轩(“M”):很明显,许多公司正在重新考量它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我不知道华为的考虑是什么。但解雇一个为公司工作了5年到10年的老员工,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现有的劳动合同法——所以,华为更可能并不是要解雇这些员工,而是要重新和他们签订劳动协议。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老员工的福利和待遇会有所提高。
  F:一般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应对政策的方面,总比外企快一拍。您认为在这个事件上也是这样吗?
  M:也许如此。但我认为很多中国民企存在用工不够规范的问题,比如有时对员工待遇不公。相比之下,外企员工通常薪酬更高,待遇也更好。也许民企反应如此灵敏,是因为它们利润率更低的、受政策影响更大的缘故;此外,他们一般和员工订立的是集体合同。而外资关心《劳动合同法》,主要是因为外企雇员工资水平更高——这部法律出台后,在相同条件下,外企的人力资源成本的增长也会更高。所以,外资主要是从人力资源成本的上升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的。
  F:一些民企已经开始担心人力成本的增加会导致“中国制造”价格优势的丧失?
  M: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劳动合同法》只是这些变化中比较小的一个。像其他因素一样,它对预算会有一定影响,公司必须一如既往地吸收成本、保持竞争力。人力资源总监或者公司法律顾问可能认为问题很重大,但对公司来说,要增长就要有雇员。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员工工资只是公司成本里非常有限的一部分。
  对公司来说,这部法律有点像一剂中药,喝的时候会有点难受。所以有的企业会赶在新法生效之前支付员工的工资,避免长期合同带来更大的损失。但中国经济向好,这是毋庸置疑的趋势。比较投资环境,印度不是中国的对手,无论是政治环境还是基础设施方面。中国对外资的吸引一如既往。
  F:按这样的出发点和思路,《劳动合同法》帮不帮得到低收入的劳动者呢?
  M:如果雇员们对自己的权利根本不了解,法律也就是空话。对低收入群体,他们往往把就业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们既害怕去询问,又不敢站出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他们太想要那份工作了。他们不喜欢冲突更惧怕成为冲突。
  F:企业应该如何平衡利润和社会责任的关系呢?
  M:企业以盈利为生存的第一要务,中国也有句老话叫“无利不早起”。但如果雇员们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利润的最大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因此,即便新的劳动法增加了一定成本——如果因此能令员工更加积极工作,就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从长远来看,这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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