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收入差距应优先于增加税源
    2007-11-06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目前个税的主要作用不在调节上,只是增加了税收来源。实际上个税的首要目的应该放在调节收入,做到这一步之后再考虑增加税源。
    ●应尽快调高起征点,最好是5000元以上。目前个税起征点这么低,对中低收入者非常不利,再不调高就快触及老百姓的伙食费了。
    ●我看起征点可以考虑调整到月收入5000元。物价涨的太快了,这种情况下提高起征点是让利于民,对民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以前的个人收入调节税跟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完全是两个概念。以前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注重调节,现在的个人所得税侧重所得,这一点应该纠正过来。提高起征点,实际上体现了税收目的,而调节性的税收目的应该是有利于社会和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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