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无车”日欲速则不达
    2007-10-29    王旭东    来源:半岛都市报

    10月27日,春城昆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无车日”,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然而,这却引发了公众的争议,甚至有市民称这是作秀。有市民提出质疑,养路费缴了整整一年,却规定有 12天不能开车上路,多余的钱是不是该退还? (本报今日 29版报道 )

    昆明继全国108座城市“无车日”活动后,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一定意义上讲是“无车思维”的延伸,是净化城市环境持续的“春风”。然而,此举惹来争议。除了质疑政府的动机与法律依据外,核心问题是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要求退还 12个“无车日”的养路费。“无车日”所具备的公共利益,已与一部分群体尤其是有车族的利益形成了“利益博弈”之势。
    应该说,昆明的“无车日”决策不是盲目的。“每月一次‘无车日’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昆明市代市长张祖林说。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决策的群众基础。然而,即便有群众基础的政府决策未必是最佳的。上海社会学会会长邓伟志认为,“无车”不是要让时代倒退,而是要让社会逐渐形成“无车思维”,一种“路权公为先”的观念。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形成“放大公众,限制小众”的路权观念,这是“无车日”的根本意义所在。“无车思维”不是增添“无车日”的次数,而是在“路权公为先”观念指导下的公共交通的“质的飞跃”。如果简单地增加“无车日”的次数,是无车的简单思维,甚至是歪曲了“无车思维”,尤其在既未解决“利益博弈”问题,又未实现“公交优先”的前提下,草率推行,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偏离了“无车思维”的正常轨道。
    据悉,昆明市目前公交车辆只承担了 23.5%的客流量,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在公交车设备、管理和调度方面加强努力。不仅在昆明,目前,全国诸多城市的“公交优先”还没有落到实处,城市公交还不能满足市民出行之需。是以增加“无车日”的次数,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还是在落实了“公交优先”后来吸引市民坐公交以解决城市交通难题呢?前者是治标不治本,甚至连标也未治;后者才是“无车思维”的延伸,标本兼治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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