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日需要自下而上的开展热情
    2007-10-29    魏文彪    来源:中国网

    10月27日,春城昆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无车日”,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然而,这却引发了公众的争议,甚至有市民称这是作秀。有市民提出质疑,养路费交了整整一年,却规定有12天不能开车上路,多余的钱是不是该退还?(10月28日新华社)

    昆明每月都设无车日开全国风气之先,而且也是出于节能减排、净化环境的良好初衷,但是昆明开展无车日活动的方式可能引发质疑,其实也在想象当中。无车日当天,昆明主城一环内10个小时禁止非公共车辆通行,这样就难免会引发部分有车族“养路费我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规定我有12天不能开车上路,是不是该把多余的钱退给我?”的质疑;绝对禁止非公共车辆通行,自然也会引发部分需靠汽车送货、“时间就是金钱”的生意人的不满;尽管无车日当天与汽车尾气排放相关的污染物指标有所下降,但是城市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显然不是依靠每月开展一个无车日所能实现的,这样就难免会让部分市民对开展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实际作用产生怀疑。
    昆明每月推出一个无车日,这样一种初衷良好的活动所以受到诸多方面的质疑,显然与政府不恰当地充当了活动开展的唯一主体有关。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无车日活动,难免要动用强制手段,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诸如缺乏法律依据与涉嫌侵权的质疑;政府对所有非公共车辆一刀切地禁止通行,难免会给部分对汽车依赖性强的行业人士如需用汽车及时送货的生意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政府强制性推行无车日活动,对于市民来说是“他要”而非“我要”,这样就难免会有部分市民缺乏积极配合的主动性,抱怨与不满也就难免会出现。
    无车日活动在欧洲,最初就是由法国35个城市的市民以自愿弃用一天私家车的形式诞生的,尽管后来有些国家采取了一定的政府组织性措施,但是包括比利时、巴黎与罗马在内的不少国家与城市,都大力通过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出借自行车、不开车可参加抽奖等方式,来激发国民自愿、主动促进环境保护的热情。所以,无车日活动本质上应是一种建立在群众自愿参与基础上,以群众为主体开展进行的活动。但是无车日活动在我国一些地方却表现得强制性有余,而倡导性、自愿性与鼓励性不足,无车日活动的引进与开展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异化现象。
    无车日活动的开展所以在我国一些地方表现出较强的权力主导色彩,不能说与一些地方政府凡事动用行政权力推行的喜好无关,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与官员对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认识不足、缺乏信心。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社会公益性活动,不但容易出现过度使用强制手段的可能性,让部分群众感觉权益未能受到充分尊重,而且也不利于国人公民意识与市民社会的培育。
    所以,无车日活动的开展更应以倡导为主,政府更应在宣传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宗旨与意义上下功夫,并借鉴国外出台一些鼓励性的让利举措作为辅助。政府应当回归群众开展无车日活动的主体地位,因为只有大多数群众切实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意识到自身在促进环保事业上的责任,并发自内心地自下而上推动活动的开展,无车日才能发挥更大的社会效应。其他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开展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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