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搞懂“无车日”的含义了吗?
    2007-10-29    惠铭生    来源:新华网

    27日,春城昆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无车日”。自此,昆明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然而,月月都搞“无车日”,引发了公众的争议,甚至有市民称这是作秀。昆明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决策是慎重的。(10月28日《新京报》)

    昆明将每年的“无车日”由一增加到十二,月月都搞“无车日”,这个表面上有利于改善交通环境、减少污染的举措却引发了公众争议。原因在于不同的利益群体,其愿望与诉求迥异。无车的市民认为“有车的人占道,挡了路,污染了城市的空气”,他们当然为“月月无车日”叫好。他们还期盼周周都搞无车日、天天都搞无车日呢。但月月都搞“无车日”,当然损害“有车族”的切身利益,有车不用,买车干吗啊?政府强迫车辆12天不能上路,有法律依据吗?缴了365天的养路费能退还12天的费用吗?众多车主的质疑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么,昆明月月搞“无车日”是否妥当呢?我们不妨先追寻“无车日”的科学内涵。“无车日”诞生于1998年的法国,时年9月22日,法国35个城市的市民自愿在这一天弃用私家车。一年后的同一天,66个法国城市和92个意大利城市参加了“无车日”活动。之后的2000年,无车日倡议被纳入欧盟的环保政策框架内。9月22日成了“欧洲无车日”、“国际无车日”,全球前后有1488座城市加入了这一活动。综观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组织的“无车日”,恐怕没有一个城市是“强制”车主封车的。“无车日”不是禁车,而是一种倡导和呼吁,目的是要唤起民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让人与车、车与自然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更为和谐。像昆明市把“无车日”等同于“禁车”,实质是对“无车日”活动的曲解和误读。
    其实,“无车日”禁止车辆行驶,有违法之嫌。政府出台政策规定每月定时封存公务车,这是廉政之举,没人会反对。但若月月封堵企业、尤其是私家车,恐怕于法无据。车辆是私人财产,审视《宪法》、《物权法》,公权都没有干涉公民正常使用私家车的权力。作为一级地方行政部门,难道出台一个“红头文件”,就能剥夺车主驾车出行的权利吗?这值得商榷。
    假如说,一个城市一年搞12天的“无车日”,能根本解决城市车辆堵塞、破解环境污染问题,我相信,地方政府即使推出周周“无车日”,也能得到广大市民、包括私家车车主的理解与赞同。关键是,今天“无车日”不堵,明天、后天“有车日”照堵不误;今天空气污染指数下降,明天就会再骤然上升。这样的“无车日”是搞1天还是12天,直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除非我们的城市干脆拒绝汽车,来个“天天无车日”。但这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
    若仔细探究“无车日”的由来,其实它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世界诸多城市,包括我国一些城市推出“无车日”的初衷,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去思考路权、环保、交通等问题,并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比如,引导市民出行方式的转变,根据自身实际,自觉按照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私家车这个优先次序出行。政府部门在积极引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少买汽车、少开汽车的同时,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改善交通设施,着力实施“公交优先”的理念,让大部分市民能够自觉首选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工具,这样,市民出行结构调整了,城市交通设施改善了,整个城市才能更加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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