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近日以公告形式规定:10月27日开始,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都是昆明“城市无车日”。自此,昆明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然而,这一举措却引发了公众的争议,有市民认为这是作秀,还有市民要求退还12天的养路费。(10月28日新华社)
自9月16日至22日我国成功举行首届中国城市“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以来,“无车日”的概念迅速在国内升温。绝大多数人认为开展“无车日”活动有利于减轻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通堵塞问题,更有人提出,政府应该用制度把“无车日”活动固定下来,使之常态化。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昆明率先开始了“无车日”常态化的试验。
“无车日”常态化,能否达到其设计的初衷,实现净化环境和缓解交通的双赢,这一点还很难说。但是,从考量公共决策的角度来看,昆明的“月月无车日”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还值得商榷。
其一,决策是否够民主?公共决策不同于个人决策和商业决策,它所涉及的利益主体很复杂,往往需要考虑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因此,一项公共决策的推出一定要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尽可能征求公众意见为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使决策过程够民主,使决策的合法性够充分。否则必然会出现决策刚一面世便遭到市民质疑的情况。
其二,决策是否够科学?任何一项公共决策作出以前,除了考虑到它的正面效应以外,还应充分估计到它的负面效应。一方面,在公共交通条件短期内得不到根本改善的前提下,月月实行“无车日”,不仅可能使现有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堪重负,而且会给市民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无车日”里划定一些限制机动车的地区以后,有可能造成其周边道路出现严重的堵车问题,使得这一带的空气污染更为严重。在出台强制性措施之前,对于这些负面效应应有充分估计,并拿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来。
事实上,“无车日”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世界诸多城市,包括我国一些城市推出“无车日”的初衷,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去思考路权、环保、交通等问题,并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在重视“无车日”的同时,还应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交通设施,改善市民的出行结构。“无车日”常态化的决策不应是一时的头脑发热。强制规定一个或十二个“无车日”当然容易,但细节问题才是城市管理真正的钥匙,也是无法轻易绕过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