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07年宏观调控大事记
    2007-10-12    本报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3年,以投资、贸易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开始出现过热势头。
  2003年4月,人民银行出台旨在控制房地产过热的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开始对经济发出紧缩信号。
  央行121号文件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其后,因为SARS的意外光临,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增大,紧缩信号一度暂停。2004年初,经济增长再现过热苗头,当年1至2月,固定资产投资甚至达到了53%的增速。
  2004年4月,国务院查处江苏铁本,启动了行政性的调控和产业政策的调控,将投资增幅控制在一个相对更合理的范围。
  为了控制投资增长,政府还采取了“地根调控”政策,加强对土地的审批管理。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有效控制,其后宏观调控重回货币政策导向。
  为稳定币值、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央行开始连续的加息操作。2004年10月29日,央行将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高住房贷款利率;2006年4月28日,央行调高贷款利率0.27%;2006年8月19日,央行调高存贷款基准利率0.27%。
  进入2007年,央行又连续五次加息,将一年期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提高到3.87%和7.29%;并连续七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至12.5%,与13%的历史最高位仅一步之遥。
  期间,政府还改革汇率制度,采取了人民币加大浮动、渐进升值同时培育市场的战略,从而保证了在出口继续保持旺盛、经济继续保持增长的同时,使人民币逐步走向均衡汇率。
  同时,政府还调整产业政策、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从而有效地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投资行业以及资源行业的过快增长势头。
  2006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等五部委以特急形式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一个月之内对违规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等大多数产能过剩行业成为清理重点。
  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其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限制“两高一资”出口的原则,研究进一步取消或降低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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