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休假方案有保密的必要吗?
    2007-10-09    作者:殷国安    来源:齐鲁晚报

  国家旅游局有关官员明确指出,现行的休假制度势将调整,有关部门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这位官员还表示,有关新休假制度的具体方案虽已基本确定,但仍未能公布(详见今日齐鲁晚报A14版)。

  从1999年国庆节第一个“黄金周”开始,到今年国庆节“黄金周”落幕,“黄金周”正经历着“由盛到衰”的过程。近年来,关于“黄金周”的存废争议不断,社会上改革“黄金周”的呼声日高,因此,现在也该对“黄金周”有一个结论性的意见了。这不,新的休假方案正在讨论中。
  国家旅游局相关官员的讲话使我们知道了三方面的信息:一是,新休假制度的具体方案已基本确定,只待依法律程序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就是说,这个方案已经成熟,只是需要一个法律手续。二是,新休假制度的主要精神是,“五一黄金周可能被撤”,重要的民族传统节日有望被纳入法定假日。第三,虽然新休假方案已基本确定,“但仍未能公布”。
  这最后一点让笔者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新休假制度的具体方案已基本确定,只待依法律程序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却又为何“未能公布”?对公众保密有必要吗?
  休假制度是一件事关公众利益的事,这个制度所解决的无非是两个问题:一是“黄金周”的存废,二是如何落实公民的休假权。民族传统节日如何纳入法定假日只是其中的一个细目。既然这是一件绝对的公共事务,就应该尽可能体现出决策过程的民主性。民主决策的最大特点就是以公众的意志为基础,尽可能尊重公众的意愿。
  一项公共事务的决策方案,在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前,向民众公开,有什么危害呢?我想不出有任何危害。公众全部拥护,这当然很好;有人不赞成,也可以听听他们的意见,合理的可以吸收啊。如果将已经制定的方案保密,不让群众讨论甚至争论,等到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再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至于说这“并非一项简单工作,必须经过慎重研究后才能决定”,也不能成为对公众保密的理由,恰恰相反,越是复杂的工作越需要多方面听取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这正是“慎重”的体现。
  不知新休假方案在送全国人大审议前“未能公布”是不是一个疏漏,如果能抢在送审前把正式文本公开,让公众多提意见和建议,这对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至少没有什么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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