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1日,建设银行广东分行表示,22日开始,第二套住房的按揭首付将由三成提高到四成。银行业人士指出,建行此举只是针对明显的投资炒楼者。如果建行不对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进行具体界定,则一般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只要不使用同一人名义,就可避免首付和利率被银行提高。这样一来,对房贷市场影响就很小。
央行类似通知曾引争议
据悉,对第二套以上住房提高首付及利率,近年来每年都会在人行、银监会、各家银行展开讨论,而今年这种讨论和研究更是频繁,也更受外界关注。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区房价连年高涨,银行房贷风险连年攀高;另一方面,美国受次级房贷危机影响余波未了,为中国银行业敲响警钟。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人行还是监管部门,在最近的公开声明中,都避免谈及会出台明确提高第二套以上住房和二手楼房贷首付“一刀切”言论。银行人士猜测,2003年央行曾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于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适当提高首付曾引起较大争议有关。
两情形“一刀切”不公平
关于第二套住房的判断标准一直是争议的焦点,由于难以界定标准,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也难以严格执行。
据悉,关于第二套住房界定标准的争议,主要存在于三点:一是当时银行联网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尚未建成,跨行跨地区的借款人贷款难以调查,不过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建成,这已不存在技术障碍;二是夫妻双方用各自名字购买住房,同一家庭内的子女和父母分别以不同人的名义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是否视同为同一人住房贷款。如果不视同,那么执行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意义不大;如果视同,对于那些因为家庭人口增加而需要确实提高居住生活环境质量的家庭来说并不公平;三是如果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是用自有资金购买,或者贷款但已还清,又或者是单位分配的房屋,这些情况下,如果仍然按第二套住房来执行首付,则令借款人难以接受。
建行广东分行称尚未界定
据建行广东分行人士反映,总行近日要求将第二套住房贷款执行四成首付的规定,目前尚未了解界定的具体标准。
其他银行被访人士认为,建行对所谓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只是针对明显的投资炒楼者。如果建行不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界定,则一般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只要不使用同一人名义就可避免首付和利率被银行提高。这样一来,对房贷和房地产影响就很小。
《广州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