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成本阻碍个人创业
    2007-09-19    魏也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这与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公布的相关数据相呼应:过去5年,中国个体工商户注册户数由2571万户下降至2464万户,减少了107万户,年均降幅为0.8%。
    《学习的革命》的作者、著名未来学家德罗克说过:“在21世纪,你最大的雇主将是你自己,个人创业将成为一种趋势。”从事个体经济是大多数创业者的首选之路。在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了70%以上的新增城镇就业、70%以上的城镇再就业和80%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乡镇个体工商户不仅缓解了当地就业压力,而且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老百姓生活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的今天,个体户日渐减少的现象显然值得关注。
    什么导致了个体户的减少?截至目前,有许多不同说法。9月18日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现在个体工商户的减少,其中最大的一个因素,是个体工商户走上了合作经营、合股经营、公司经营的道路,加大了经济发展总量的规模,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这一块每年都是以两位数以上的增长,整体个体私营经济的总量是大发展的。”
    而《民营经济蓝皮书》则认为,个体户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创业艰难。这一说法被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研究所证实。周天勇曾问过一小饭馆的老板,需要向政府缴纳多少税费。小老板拿出的单子显示,除了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收的税费外,政府的其他19个部门收费69项,还没算上有关部门花样翻新的检查和罚款。周天勇笑言,负担如此沉重,如果这些小老板们不偷逃税费,几乎99%都得关门倒闭(见《人民日报》2006年8月21日报道)。
    此前,曾有人大代表批评工商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小金库”,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甚至“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导致了“最弱势的市场主体养活了政府的综合监管执法部门”这一离奇现象。其实,就连一些正在“合法”收取的费用也屡遭质疑,最典型的就是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该项费用的相关依据要么未得到法律的授权,要么已经被明令废止,但仍在“合法”的收取。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修改或废止有关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法规、文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建议”,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实际上,我国公民个人从创业之初就面临着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2005年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世界银行的4位教授对85个国家和地区的创业环境作了系统调查,结果表明,从注册一家公司到开业平均所必经的审批步骤数,加拿大只需2天,而我国内地则需要闯过7道关,历时111天。注册审批费用在美国、英国、加拿大不到其人均年薪的1%,而在我国内地,各种审批费用占据了人均年薪的11%。
    个人创业是一个社会充满活力和激情的表现。据罗珀·史塔奇国际有限公司的调查,在美国,宁愿自己办公司的年轻人是愿在大公司里当最高行政主管者的两倍,比愿在政界或政府机关担任要职者多4倍。公民积极创业对就业岗位的提供、对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造就了一个经济繁荣的美国。为了鼓励公民创业,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如1958年制定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法》、1980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等等,对个体创业提供了大量优惠和扶持性政策。
    对比之下,不难发现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那就是认真调查和反省,到底是哪些高昂的成本阻碍了人们的创业之路,并尽快去解决这一问题,而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争论或推卸责任层面。当务之急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们创业的成本,使创业者在一个相对宽松和宽容的环境中发挥潜力、展示才华,使一些优秀的个体企业最终脱颖而出。尤其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降低创业成本所激发出来的个体投资热情,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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