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济适用房就该用狠招
    2007-09-18    徐经胜    来源:上海青年报

    经济适用房一直被一些炒家看中,为了挤光经济适用房的炒房利润,杭州出台“新政”加以限制。“新政”除了使出“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但收益的55%要上交政府”这个“狠招”之外,还对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作出了重大调整,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是低收入家庭。  
    发展经济适用房,其目的是让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者有房住。但是,发展经济适用房目前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为数不少的经济适用房都被“截留”了,成为一些人的牟利工具;二是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富裕之后,该如何处置经济适用房。 
    对于经济适用房被某些人“截留”并沦为牟利工具,很大程度是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制度缺少必要的威慑力的结果。杭州“新政”,不仅从源头上限制购买人群,还“截断”一些人指望经济适用房发财的后路,不仅挤光了炒房利润,也让经济适用房悉归那些真正需要者所有。据悉,杭州“新政”出台后,杭州二手房挂牌量明显下降。人们普遍认为,想在经济适用房上动脑筋炒房就很难了。 
    此外,杭州“新政”还有效地解决了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富裕以后如何处置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具有公益性的保障住房,其在升值之后,升值部分也理应具有公益性。一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在富裕之后,如果想卖掉经济适用房,那么其增值部分应该上交给国家。杭州“新政”的“经济适用房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但收益的55%要上交政府”的规定,就很好地解决了经济适用房买卖时的增值问题。 
    可以说,杭州“新政”解决了经济适用房的一些棘手的问题,值得推广和借鉴。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不仅在发展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有杭州“新政”这样的“狠招”,在诸如规范商品房市场时,也同样需要一些“狠招”。目前,对于不断上涨的房价,老百姓越来越感到不满意,这时不用“狠招”,行吗?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