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全国将迎来首个“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为了解决日益加剧的大城市的交通供需矛盾,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表示,应提高普通市民使用家庭轿车的代价,如上海一般必须花钱买牌照,减少停车场地但提高收费标准等。(9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
近年来,政府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费了不少心思,各方专家学者也纷纷为之献计献策,如提倡限制私车保有和使用等。在此背景之下,王凤武建议提高普通市民使用家庭轿车的代价不难理解。但因此建议出台像上海那样必须花钱买牌照,减少停车场地但提高收费标准等措施,直接提高普通市民使用私车的成本,却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近年来,上海市的私车牌照拍卖价格扶摇直上,今年8月份拍照均价接近5万元。对此,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曾明确表示,私车牌照拍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行车牌照。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则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很明显,上海市的私家车牌照拍卖和高收费与上述两个法规相抵触。
实际上,以高价买车牌的方式限制汽车增加,从短期效果看,对道路交通的改善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长远看,这种做法影响了汽车消费,进而影响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也会影响各地经济的发展,推行起来也是有难度的。何况,汽车作为一种人们生活中越来越不可缺少的商品,迟早要进入千家万户,靠控制数量来改善交通状况的愿望是很难实现的。
购买和使用汽车本身是一种经济活动,采取行政手段干预永远不可能是最优选择。干预经济活动还应该采取经济手段。譬如像王凤武所说,政府应该更积极地发展公共交通系统。这里,瑞士的经验值得借鉴。瑞士国土内每平方公里就有600人居住,相当拥挤,但却没有其他国家城市那样污浊的空气,这与不提倡私车有关。瑞士限制私车的办法是政府以巨额补贴公交的方式方便人们出行。公交一般是有轨电车和火车,且密度很大,买票方式多样而便宜,与私车相比,十分合算与方便。
可见,对于私车的保有和使用,政府部门要做的不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提高私车使用的代价,而应该通过降低其他出行方式的成本予以引导。当其他出行方式的成本降低时,私车使用的相对成本也就相应增加,人们自然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私车使用方式。不遵循经济规律,不能拿出解决公众出行问题的办法,只是采取手段强迫不买车不开车,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在这里,经济手段可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通过实行燃油税、调整附加税税率结构,引导人们对私人汽车的购买和使用;通过建设高架桥、快速干道和地铁,合理安排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车辆档次和运行速度,吸引人们使用公共交通;通过提高闹市区、中心区的停车费用,修建地下快速通道及地下停车场等,引导人们自觉地修正自己在这些地区使用私车的行为等。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行为,缓解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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