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交通 官车应做表率
    2007-09-12    舒圣祥    来源:海峡都市报

    下周,全国将迎来首个“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浏览有关无车日的报道,很多城市都是只对私家车开杀戒;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表示,应提高普通市民使用家庭轿车的代价,如减少停车场地、提高收费标准等。(9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

    交通堵塞问题在城市日益严重,“控制私车使用”正取代前些年的“鼓励汽车消费”,成为政府部门的主流话语。
    比如前不久,北京实行“单双号限行”,结果每天上路的机动车减少130万辆,行驶速度同比提高53.6%,交通拥堵得到明显缓解。鉴于如此良好的实验效果,很多人提出将“单双号限行”常态化。
    可以说,提高私家车使用的代价,效果立竿见影,但在此之前,必须解决它的合法性问题。否则,从“鼓励汽车消费”到“控制私车使用”,发出声音的是同一个部门,难免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感觉,影响公信力。
    在我看来,提高私家车使用代价的合法性在于:鼓励买车是为了让公众享受现代汽车生活并提高生活质量,而控制用车是为了让更多人享受便利快捷的城市生活。在这其中,关键在于:不让公众因限制使用私家车而降低生活质量,这涉及两个前提。
    其一,控制私家车使用的政策应该是积极而非消极的,比如王凤武提到的“减少停车场地、提高收费标准”,我就不赞同,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制造问题———提高私家车使用代价的目的在于积极地控制使用,而不在于阻止使用,否则必然降低公众生活质量。
    其二,控制私家车使用,应做到公车先行。公车分为两种,一种是公交车,另一种是政府公务车。发达国家市民选择公交作为交通工具的比例大约60%,我们才28%,我想这更多不是市民习惯的问题,而是公交服务、公交投入存在问题。在不少城市,很多人买私家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乘公交很不方便,影响工作生活。
    公务车方面,千万人口的韩国首都首尔,只有4辆公车,同规模的我国城市却达数十万辆,全国公车更是年耗费3000亿元。因此,控制公务车使用,既是破解城市交通困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私车使用代价的应有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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